事項名稱: | 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核發(質檢總局發證部分) |
事項類別: | 行政許可 |
法定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國務院2005年第440號令,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第六條 |
申報條件: | 產品范圍:建筑用鋼筋,預應力混凝土用鋼材,鋼絲繩,軸承鋼材,空氣壓縮機,蓄電池,機動脫粒機,防爆電氣,砂輪,內燃機,輕小型起重運輸設備,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備,集成電路卡及集成電路卡讀寫機,農藥,防噴器及防噴器控制裝置,鉆井懸吊工具,工廠制造型眼鏡,預應力混凝土枕,預應力混凝土鐵路橋簡支梁,港口裝卸機械,公路橋梁支座,建筑卷揚機,水泥,摩擦材料及密封制品,銅及銅合金管材,鋁、鈦合金加工產品,廣播通信鐵塔及桅桿,電力金具,輸電線路鐵塔,水工金屬結構,制冷設備,救生設備,抽油設備,燃氣器具,飼料粉碎機械,人民幣鑒別儀,棉花加工機械,防偽技術產品,無線廣播電視發射設備,稅控收款機。 1.有營業執照; 2.有與所生產產品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 3.有與所生產產品相適應的生產條件和檢驗檢疫手段; 4.有與所生產產品相適應的技術文件和工藝文件; 5.有健全有效的質量管理制度和責任制度; 6.產品符合有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以及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 7.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規定,不存在國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資建設的落后工藝、高耗能、污染環境、浪費資源的情況。 |
申報材料: | 以下材料復印件的需加蓋企業公章。 新申請、延續、變更許可范圍、遷址、條件變化(獲證企業生產條件、檢驗手段、生產技術或者工藝發生變化)等: 1.《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申請書》3份; 2.營業執照(復印件)3份(如營業執照住所無門牌號地址不詳的,應提交廠區地理位置示意圖); 3.企業符合生產許可證要求自我承諾書(辦理證書延續的企業如申請免于實地核查的改為企業生產條件未發生變化承諾書)3份; 4、符合產業政策證明材料 原件1份、復印件 2份 (以下產品如涉及產業政策的需要:空氣壓縮機、內燃機、水泥、輕小型起重運輸設備、防爆電氣、建筑用鋼筋、預應力混凝土用鋼材、農藥、砂輪、制冷設備、棉花加工機械); 以下材料可以實地核查時提交: 5.環保證明材料 復印件 3份 蓋章 [以下產品需要:鋼絲繩、鋼筋混凝土用熱軋鋼筋、鋁、鈦合金加工產品、鉛酸蓄電池、銅及銅合金管材、制冷設備(含電鍍、噴涂等產生三廢排放生產工藝的企業)、抽油設備、防噴器及防噴器控制裝置、廣播通信鐵塔及桅桿(企業有熱鍍鋅車間)、摩擦材料、非金屬密封制品、輸電線路鐵塔、鉆井懸吊工具、農藥、水泥]; 6.安全生產許可證 復印件 3份 蓋章 [以下產品需要:農藥(細則表1內標*的品種并且其生產方式為“生產”的企業)]; 7.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 復印件 3份 蓋章 [以下產品需要:農藥(細則表1內標*的品種并且其生產方式為“加工”或“分裝”的企業)]; 8.危險化學品銷售渠道和產品流向明細表 復印件 3份 蓋章 [以下產品需要:農藥(細則表1內標*的品種)]; 9.合法的用地手續 復印件 3份 蓋章 [以下產品需要:鋼筋混凝土用熱軋鋼筋]; 10.定型試驗報告 復印件 3份 蓋章 [以下產品需要:內燃機]; 11.國家核準或延續核準文件(或公告)、原藥品種的核準文件或;備案證明 復印件 3份 蓋章 [以下產品需要:農藥]; 12.所用發泡劑種類的聲明及發泡劑購貨合同 復印件 3份 蓋章 [以下產品需要:制冷設備(涉及發泡工藝企業)]; 13.生產企業資質證書 復印件 3份 蓋章 [以下產品需要:稅控收款機]; 14.局級投產鑒定書、申請取證產品概圖 復印件 3份 蓋章 [以下產品需要:預應力混凝土鐵路橋簡支梁]; 15.有效期內的防爆合格證書 復印件 3份 蓋章 [以下產品需要:防爆電氣]。 證書變更[企業名稱變更、住所或生產地址變更(不涉及遷址)]: 1.《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申請書》1份同時提交電子版; 2.變更前、后的營業執照(復印件)1份; 3.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原件; 4.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更名證明 (證明應明確企業名稱變更前后的關系)1份(名稱、企業住所變更的); 5.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證明(生產地址名稱變更的)。 證書補領: 1.《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申請書》1份同時提交電子版; 2.省級主要報紙上刊登的企業補辦聲明1份。 注意:補辦聲明中證書部分遺失的,剩下的舊證要交回。 |
辦理流程: | 受理->上報 1、窗口受理。于收件之日起2個工作日做出受理、不予受理或者補正的決定并送達。 2、上報。自受理之日起2日內將全部申請材料報送質檢總局。 |
電子證照: | 詳細請點擊查看 |
法定期限: | 法定時限受理5個工作日,上報質檢總局5日。承諾時限受理2個工作日,上報質檢總局2日。 |
時限說明: | 不含產品檢驗時間、證書打印和送達時間 |
收費標準及依據: | 不收費。(技術審查環節中的產品檢驗費用由企業自主委托的發證檢驗機構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收?。?/sp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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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量限制: | 無數量限制,符合條件即可 |
責任部門: | 法規與行政審批處 |
咨詢地址: | 福州市三八路6號九龍城9號樓3# |
受理咨詢時間: | 冬季:法定工作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夏季:法定工作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
聯系方式: | 0591-88503301/180501658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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